我很喜歡聖經的兩句話,我總覺得他們有著不太一樣,卻又能互補:
「萬事互相效益,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馬書8:18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哥林多前書10:23
結婚有了第一個孩子以後,我經常觀察身旁已經有孩子的婦女,發現大部分的媽媽不僅繼續工作,還帶著孩子參與各種活動,婚姻和家庭都不是婦女自我成長的障礙,反而應該是成長的里程碑。
當然,我觀察的對象各個種族都有,不僅限於華人或亞洲人,有時候我發現其他的族群反而沒有華人傳統的框架;女性朋友啊,先別抱怨妳的環境,妳倒是自己問問,是社會和環境限制了妳,還是妳自己限制了自己?凡事都有機會發生,只看最後有信仰的自己和周遭的朋友是否都能得到益處!
詹姆士很高興找到我當鼓手,也開始籌畫練團,在美國練團並不像台灣可以租借「練團室」,如果沒有自家地下室改裝成練團室,就要到處商借場地。我們第一個練團場地是一個草根藍調的小小音樂室/歷史博物館,是一個只能容納20人的小場地,可惜的是那裏並沒有鼓,也不許暫放 樂器,所以每次練團都必須要我從家裡搬鼓到車上,開車到現場把鼓架好,練完團之後再拆鼓、上車,回家後把鼓搬下車,再搬回我家地下室,真是一個非常健身的過程。
其實我並不期待華仔一定得幫我搬鼓,畢竟他是在家顧小孩讓另一伴發展志趣的那個好老公,所以這個健身的過程就由我一人獨享。並且每次練完團回家,我都得用最精簡的方式搬運,然後用最快的時間處理完我自己的睡前儀式,才能迎戰隔日的全職上班日,當時每隔周的一次練團,也是本人的夜間搬鼓健身加上睡不飽的一晚。
我的團員們也擔心他們迎來的這位女鼓手,一邊維繫家庭和工作,還要用這麼艱辛的方式練團,會不會哪天就決定不玩了?在歷經團員們的A計畫、B計畫場地後,團長突然能空出地下室房間,並且改裝成練團室,我們能終結鼓手在練團搬鼓的健身時間。不過我們正式的表演也不都有鼓,原來在美國的演出都要鼓手準備鼓,所以這種搬鼓和組鼓的過程,真的免不了,現在我也都習慣了。
有次表演完,一位白人婦女走上前來跟我打招呼,她說:「剛剛是妳打的鼓對吧?」我點點頭,她繼續說:「我以前也是一名鼓手,妳好好堅持下去,我很高興看到有女性能打鼓,加油!我祝福妳!」
我感到十分溫暖,但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觀眾因著我的性別而特別認同和為我打氣,很多女性觀眾都向我表示「我們想繼續看到女性樂手在台上表演」,這並不是偶然,在這個藍調草根的領域,還真的很少女性樂手,更別說是亞洲臉孔了,我隱約覺得好像有種使命感,這已經不是為了我自己的職涯和志趣,我的音樂參與更能讓我家附近的音樂性別平權意識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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