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上帝能定他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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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基督徒艺人兄弟档被政府发现违法使用外佣后,弟弟对社会指责及法官直接呛:「只有上帝能定他的罪」。后来秦伟性侵事件曝光后,哥哥又出面对社会说了同样一句话:「只有上帝能定他的罪」。

我绝对同意在神学意义上,在信仰救赎的取得资格上,只有上帝能定世人的罪。一个人有罪无罪,那是末日审判时才会得知的事情。那是神学上所说的罪,是SIN。

但是,这些人在地上生活时,违反了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成了犯罪者时,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跟上帝定不定罪一点关系都没有,而如果基督徒以为自己信了耶稣取得恩典救赎资格后,就能罔顾地上的政权所制定的法律规范,任意违反而不需要认错悔改的话,某种程度会让人怀疑,这到底是一种诡辩,偷换「罪」的概念,还是不懂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

为何说「只有上帝能定他的罪」这是一种诡辩?

举个反面的例子,在极权政府底下,言论自由是不被允许的罪,有人犯了这条罪被惩罚,这个人若公开说「只有上帝能定他的罪」,甚至愿意为了捍卫言论自由而死,会有许多人知道,他其实没有罪,并默默佩服此人勇于挑战极权政府,因为问题出在这个政权制定的法律规范。

「只有上帝能定他的罪」的意思就是,我认为自己乃是清白无辜的,是地上政权的法律有问题,所以即便政府能够根据法律判我刑,但我知道我在上帝那里是无罪的。

也就是说,这句话成立的前提是,地上政权的法律明显牴触神的律法,我们知道自己没有违背神的律,是地上政权不公义的缘故。

然而,并非所有地上政权所制定的法律都不符合神的律法与公义,即便是极权政府也一样。

身为基督徒困难的地方在于,必须与神的律法为优先遵守,即便遵守神的律法会得罪地上政权甚至被夺走性命,也依然愿意遵守,因为知道「只有上帝能定他的罪」。例如,潘霍华明知道不可杀人,但为了同胞与世人的缘故,他参与了刺杀希特勒事件,后来被逮捕且杀害了。

历史上很多基督徒殉教,都是因为知道「只有上帝能定他的罪」,而敢于挑战地上政权所制定的不公义且伤害人的法律。

回到文章起头的两个案例,当基督徒艺人说出「只有上帝能定他的罪」时,他们真的无辜吗?或著,国家法律对其所作为之制裁,是错误的吗?如果不是,如果他们的行为本身就是应该被惩罚的犯罪行为,那么说出「只有上帝能定他的罪」只是一种脱罪与巧辩,玩弄诡辩术中的偷换概念定义。

伤害他人身体自主权的事情,我想无论放到哪个时代,即便是地上政权合法承认奴隶制度的时代,都不是上帝所乐意看见的事情。

基督徒拥有双重身份,是神的子民也是地上政权的公民,在正常情况下两方的律法都要遵守,除非地上政权的规定违反了神的律,而且开始伤害其他人的情况下,我们才会勇于犯罪,且做好承担地上政权刑法之准备,也知道「只有上帝能定他的罪」。

这对基督徒艺人所说的「只有上帝能定他的罪」,并非这种情况,不过是让世人误解基督信仰,而替自己的错误开脱的诡辩之言。

(封面图片取自:东森新闻 CH51 Youtube频道;影片标题为〈为「滨小步们」杠秦伟教会 朱学恒、陶晶莹声援!〉)

作者简介/王干任
又称Zen大,笃信基督信仰与理性思辨。 嗜读成性,买书不辍,埋首书堆与电脑前。
目前为全职文字出版Soho族,同时是专业读写讲师,与Mr.6、农训中心、中国生产力中心等单位有合作课程。
出版各类图书超过30本,各类授课与演讲时数超过100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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