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精神中的基督教元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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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精神當中第二個受到基督教信仰影響的元素,就是基督教對於人性現實面的幽暗意識,進而逐漸發展出近代西方民主思想中,對於政府權力應該受到限制的看法。

基督教信仰的人類罪性論

著名的華人思想史家張灝院士曾經比較中國和西方的文化傳統,探討西方能夠發展出民主政治傳統的文化根源。他認為,儘管中西文化當中都有對於人性的幽暗意識,但兩者最大的不同就是:西方基督教文化的幽暗意識在強調在人性的不完美之外,同時也強調建立客觀法律制度的重要性;相對地,儘管儒家文化也討論人性的幽暗面,但最終仍把政治問題的解決之道寄託在具有完美道德人格的「聖賢」身上。基於這個對比,可以明顯看出,基督教文化的人性觀最終有辦法推論出有限政府的民主元素,中國的儒家文化則無此傾向。

基督教信仰對於人性幽暗面的洞察力,可在《聖經》創世記中找到。在伊甸園當中,當蛇引誘夏娃吃分辨善惡的果子後,夏娃和亞當禁不起誘惑而違背了上帝的命令將果子吃了。「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又悅人的眼目,而且討人喜愛,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了和她在一起的丈夫,他也吃了。……耶和華 神對女人說:『你作了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欺哄我,我就吃了。』」(創世記3章6、13節)這段經文後來被詮釋為「原罪論」的根源。

「原罪論」在猶太教傳統中並不存在,而是在基督教逐漸形成並與猶太教分道揚鑣之後,才被基督教早期的神學家發展出來。羅馬書中就有提到人類所共有的「罪性」(sin)是創世之初的人類始祖所帶來的,從此,人們天生都有這個特質。保羅寫道:「正好像罪藉著一個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所以死就臨到全人類,因為人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章12節)

保羅當時雖然沒有清楚地寫出人類的「原罪」(original sin)這個字眼,實則已經指出了人類「罪性」的普遍性和可傳承性。真正將人類「原罪」進行清楚闡釋的,是羅馬帝國時代的基督教神學家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of Hippo),他對於人類的罪性有極為深刻的描繪。


Photo credit: Fr James Bradley via Visual Hunt / CC BY

▲羅馬帝國時期的教父及神學家: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of Hippo)。

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中,透過自己小時候偷竊的經驗,清楚說明了人類罪性的本質在於背離上帝、違背命令,或者是挑戰至善,而未必是犯罪行為的本身。他寫道:「我卻願意偷竊,而且真的做了,不是由於需要的脅迫,而是由於缺乏正義感,厭倦正義,惡貫滿盈。因爲我所偷的東西,我自己原是有的,而且更多更好。我也並不想享受所偷的東西,不過爲了欣賞偷竊與罪惡……罪惡是醜陋的,我卻愛它,我愛墮落,我愛我的缺點,……」(《懺悔錄》,Book 2, Ch. 4)

對奧古斯丁而言,這個世界的「邪惡」並不是上帝創造的。上帝創造的是「善」;至於「邪惡」,只不過是「善的缺乏」。這個世界會有「邪惡」,完全都是因為人類的意志「背離」上帝和良善、「轉向」邪惡。「當意志放棄優於它本身的東西而轉向劣於它的東西時,意志就變成邪惡的,這不是因為它轉向的那個東西本身是邪惡的,而是因為轉向本身是邪惡的。」(《上帝之城》,Book 12, Ch. 6)簡言之,「邪惡」是在人類的意志背離了善的時候出現的。

在奧古斯丁的詮釋下,基督教信仰所理解的「罪」,重點並不在「罪行」,而在於「罪性」。表面上違反規定或律法的行為固然可鄙,但在內心當中那種自以為是、想要背離上帝、背離良善的心態本身才是問題所在。

至於什麼是人類「罪性」在世俗活動中的具體表現呢?關鍵在於「慾望」(lust),他在許多地方分別描繪了人類的不同慾望:性的慾望、金錢的慾望和統治的慾望等等。其中,和政治權力運作關係最密切的是「統治的慾望」。

人性面的權力慾望&制度面的制衡

在其經典巨著《上帝之城》當中,奧古斯丁透過比喻的方式描繪了兩種人的心靈狀態:上帝之城的子民和塵世之城的子民。上帝之城子民的特色是:「所有人都在仁愛中相互事奉,統治者靠他們的建議,服從者靠他們的服從。」這些人「愛上帝到輕視自己的程度」,「敬虔」是他們的特色。

相對於此,塵世之城子民的特色是:「國王用統治的慾望(lust for mastery/domination)治理著被他征服的民族,但他反過來也受它們的制約。」這些人「愛自己到輕視上帝的程度」,他們向人們展示的是「強人」的力量(《上帝之城》,Book 14, Ch. 28)。

奧古斯丁所描繪的塵世之城子民的特色,其實正是人類罪性的集大成:愛自己到輕蔑別人、輕蔑上帝的程度。這樣的人類,反映在面對政治權力的運作的態度上,徹底彰顯了「統治的慾望」:所有能夠接觸政治權力的人們,無不極盡所能地擴充自己的權力,以統治和支配他人為目的。

儘管處於羅馬帝國時代的奧古斯丁,不可能倡導和君主統治相對立的民主政治,然而,奧古斯丁對於人類罪性(尤其是權力慾望)的深刻描繪,卻為基督教思想留下深刻遺產,直到1000多年後,西方社會在思想和政治上開始爭取民主時開花結果。奧古斯丁對於人類權力慾望的洞察力,深刻影響了後來的「權力制衡」的思想。

在美國建國初期,建國者們的文字中明確透露出他們對於「權力制衡」的觀念,實際上來自於從奧古斯丁以來對於人類罪性的現實意識。在《聯邦論》(The Federalist)第51篇當中,麥迪遜(James Madison)寫道:「野心必須以野心來加以制衡。人的利益必須和他所處位子的憲法權利相連結。它必須是反映人性的,也就是說,這些設計應該必須控制對於政府的濫用。……如果人們都是天使,那麼就不需要有政府了。如果都是由天使來統治人們,那麼就不需要對政府進行內部或外部的控制了。」美國的建國者構思出了我們現在熟知的「三權分立」制度,也就是說,總統、國會和大法官三個部門,每一個部門都有權力可以限制另一個權力的行使,使得美國民主制度不容易演變成獨裁制度。

必須承認世界上許多民主國家(尤其是歐洲國家)採用的並不是美國式的「三權分立」制度;歐洲國家所採用的大多是內閣制。然而,這並不減損基督教的人性幽暗意識對於近代民主制度的正面貢獻。人性的幽暗意識強調的重點是:不要相信人類具有達到至善的可能性,因此,在政治的領域,就應該透過更完善的制度來限制政治人物擴權的可能性。一個運作良好的民主體制,必定會有許多節制政府權力運作的制度。

結論:慎防統治者擴權

權力就像是一只魔戒,一旦戴上了它,便想永遠擁有它。這種傾向也是基督教對於人性墮落傾向的宿命式描繪。成熟的民主國家,除了具有較為完善的制度以節制政治人物的權力之外,其政治人物和人民大多抱持著一種必須捍衛民主體制的信念。唯有在制度面以客觀法律和制度限制權力,同時在文化面對政治人物擴權傾向時常保持警惕,才有可能讓一個國家的民主維持長久穩定的運作。

一個負面的例子是土耳其;最近兩週,全球聚焦在這個國家的流產政變。其實,土耳其的民主體制在這幾年來一直呈現退化的狀態。原因是現任總統厄多安(Recep Tayyip Erdoğan)在2014年由總理職位卸下並選上總統之後,就一直擴張總統的職權。

在原本土耳其的憲政體制中,總統並不具備實質權力,實際的政府權力是在總理的手中,總統幾乎是虛位元首。然而,厄多安卻透過主持內閣會議,削弱總理權力、大幅擴張總統的權力。此外,厄多安總統對於土耳其國內言論自由的嚴厲打壓(例如接管國內最重要的報紙、起訴許多政治批評者等),以及對於境內少數民族庫德族的壓制措施等,都顯示土耳其的公民社會正因為政府權力不斷地擴大而逐漸失去其動能。

▲土耳其現任總統厄多安(Recep Tayyip Erdoğan)

土耳其政治總統擴權的例子,表面上表現的是一個政治強人如何崛起,但這背後更深刻的原理,其實是基督教信仰所描繪的艮古不變道理:人類的權力慾望所反映的人類罪性。

神學家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曾對人性和民主政治的關聯性寫出一段經典名言:「人的正義的能力使民主政治成為可能;但是人的不正義的傾向使民主政治成為必要。」在上一篇文章〈民主精神中的基督教元素-1〉所談的對於「人的內在尊嚴」的尊重,其實就是使民主政治成為可能的關鍵;至於本文〈民主精神中的基督教元素-2〉所談的「人的罪性」,則是民主政治為何必須發展出完整的客觀法律制度的重要理由。

(封面圖片截自:Ark in Time / CC BY-NC-SA;亞當和夏娃受蛇的引誘,吃了分辨善惡的果子。)

作者簡介/廖斌洲
台灣大學政治所博士候選人,主要關注的議題為近代民主思想、當代中國民權運動;額外的興趣為政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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