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讓座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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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某位糕餅店老闆娘在捷運上發現兩名北一女學生在非博愛座上睡覺、滑手機,未讓座給帶小孩的媽媽與老人,她便拍下女學生照片並上傳社群網站加以羞辱。這個事件引來社會大眾沸沸揚揚的討論,「是否讓座給老弱婦孺」再度成為輿論焦點。

PTT(臺大批踢踢實業坊)有網友發文,質疑年輕女性懷孕初期、肚子還不大的時候,行動力還很正常,憑什麼要他人讓座。推文中,不少人表達反對讓座給孕婦的觀點:

「孩子是自己的責任,不是別人的責任。」
「懷孕就別搭捷運,改搭計程車,自己負責自己很難嗎。」
「老公不肯接送,就不要生、不要嫁!」

對於反對讓座給孕婦的言論,也有很多人不以為然,甚至批評這些言論「腦殘」、欠缺同理心,對於「鄉民怎會如此仇視孕婦」的心理更是議論紛紛。

每當臺灣出現令人憤慨的社會新聞或是爭議時,輿論或是名嘴大多傾向批判個人,鮮少將這些所謂的「個人行為」聯結「社會結構」,忽略個人行為與思想深受社會影響的事實。

回到是否該讓座給孕婦的討論。一般人在社會化的過程中,雖然受到公民與倫理以及儒家文化的影響,但在後儒家、傳統觀念逐漸式微的臺灣社會,更具主導性的意識形態實是資本主義邏輯下強調的個人責任與個人努力。因此,為數不少的網友主張「想要生小孩的人,夫妻自己就要負起完全的責任」,似乎也就不足為奇了。

雖然不宜過度放大網路上仇視孕婦的言論,但是這些言論也正突顯,在少子化日益嚴重的臺灣,社會對於孕婦的友善程度與協助仍顯不足。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臺北市衛生局從4年前開始推廣「好孕胸章」,讓孕婦在搭乘大眾運輸時配戴供其他乘客辨識,立意是提醒他人見章讓座。

然而,根據自由時報的採訪報導,不少婦女批評,好孕胸章效果不大,政府推廣不力,根本是「戴心安的」。此外,不少人只讓座給肚子夠大的孕婦,此舉顯示,一般民眾對於懷孕初期容易流產的知識仍缺乏。

臺灣社會福利政策的發展受到國防預算與經濟發展的排擠,政府至今仍期待家庭必須承擔起老人長照、托兒等社會服務的主要責任,在這樣的氛圍下,造成不少人理所當然發出「有本事懷孕就不要出門」、「敢生就要自己負責養」等的論調。隨著社會福利政策與民眾需求間的鴻溝不斷擴大,一般市井小民還得面對新自由主義下的低薪情,以及房地產價格高得遙不可及,造成越來越多處在生育年齡的夫婦不願意生兒育女。

北歐社福先進國家如瑞典、丹麥等,國家社會對孕婦與兒童的權益與照顧非常廣泛。以產假為例,這些國家幾乎都提供一年左右的帶薪產假;國家提供的兒童津貼,始於孩子出生之後,直至18歲左右。

今年2月,立委葉宜津鑒於台灣嚴重的少子化危機,提出《兒童及少年扶養津貼條例草案》。根據草案內容,法案通過後,家中只要有未滿18歲的兒童及少年,每年在台灣居住超過183天,其父母或監護人就可以申請每月3000元的津貼,發放到兒少滿18歲。

當時葉委員的提議引發社會大眾的撻伐,許多人以為這是葉委員腦殘、獨有的發明,實情是,兒童津貼這項政策在福利先進國家早已實施幾十年,許多國家甚至發放普及式、不排富的兒童津貼,金額遠高於台幣3000元。

在討論失業與低薪問題時,總是會有很多人強調「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事實上,以景氣循環的角度看來,具有一定學經歷的人,在景氣好的時候較容易找到工作,在經濟蕭條的時候卻困難許多,這正是許多國家提供類似臺灣勞保失業給付的原因,藉社會互助的力量,幫助個人度過失業時期的難關。

若要瞭解每個國家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過度強調「個人層面」並不能解決問題,這種思考模式顯得狹隘,公共討論易出現盲點,對於公共政策的提升助益也不大。對於「是否應讓座給孕婦」的討論,我們應該聚焦在如何建構臺灣成為一個婦幼友善社會,而不是對失言者的肉搜與撻伐。

相較於傳統儒家思想,基督信仰更強調對無血緣弟兄姊妹的博愛精神,神就是愛(約翰一書4章16節),這也是西方比儒家社會較早發展出福利國家的主要原因。對軟弱的孕婦、最幼小的弟兄姊妹,以及結構性中老年失業者實踐關愛,就是做在基督的身上。誠願基督博愛的精神,能夠行在臺灣的社會政策上。

(封面照片來源: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2014台北捷運文化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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