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可以进行人身攻击吗?这个看似废话,答案肯定是「不行」的问题,现状却非「不行」,而是看状况。
这些年,反同婚或跟自己政治立场不一样的基督徒中,颇有一些人经常口出恶言,对那些和自己立场见解不同的人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例子就不举了,网路上到处都是,只要愿意诚实面对的话,用Google找一下随便都有大把。
倒也不是想要谴责那些人身攻击的事情,反正就算谴责了,犯错的人也会拿「基督徒本来就是蒙恩的罪人」这些理由替自己辩解,再不然就说自己会祷告悔改认罪,总之,现状是难以遏止的。不光在台湾如此,在一些欧美的老牌基督教国家也是,所以才三不五时传出有同志被霸凌而后自杀的不幸事件。
我想讲的是另外一个更可怕而幽微的潜在人性心理,那就是为什么某些人会对跟自己意见立场不同者进行人身攻击却丝毫不觉得自己有愧?
关键在于,这些人把个人的意见或对事物的看法跟此人存在的本质混为一谈。认为持有跟我不同意见者必然是坏人,是必须被消灭的恶者。
甚至更严重的,是将这些人视为「非人」。当眼前这些跟我不一样意见的人不用当成人看待时,就不需要遵守圣经或关于人的道德律法,就可以任意的攻击并且消灭。和古代中国人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人以群分是一样的道理。
这是人性,虽然不符合基督信仰的教导,却是人根深蒂固的本性,想消灭跟自己不同意见者,将不同意见者视为邪恶。
遗憾的是,圣经的教导并不是消灭异类,而是「恨恶罪而爱罪人」,而既然我们都是罪人基督徒只是蒙恩的罪人,那么不管眼前之人跟我们在某些事情的意见或立场是否一致,都是基督徒应该去爱的人,至少都是耶稣基督要爱的人。
耶稣是先上十字架替所有罪人赎罪,并不是先问了一批人要不要祂赎罪再上十字架。也就是说,耶稣替所有未来会信与不信者都献上了祂的生命,再将选择权交给每一个人。既然耶稣都如此,我们又怎么可以打破耶稣的教导和实践?
基督徒非但不能人身攻击,甚至要像德蕾莎修女说的,「爱,直到成伤」,即便自己受伤也仍然要爱,因为耶稣基督也是如此。
耶稣的榜样是宁愿自己上十字架都要爱人,我们身为跟随者怎么会将耶稣教导逆转成以人身攻击去伤害其他人,更别说其中有一些人和我们同信一主,都是主内肢体只是在某些事情上有不同见解?
(Photo credit: Wonderlane / CC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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