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 A Giver!」运动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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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个人力银行的基金会拍摄了一支「不怎么样的25岁,谁没有过?」广告,让七位企业人力资源主管前来给匿名的履历表建议,再揭晓履历表的主人是国际知名的李安跟吴宝春,借此突显企业主管一开始对履历表的主观评论与答案揭晓后的自省。

由于广告采用反差极大的手法,故引起各界正反意见人士的讨论与批评而爆红。但该片真正目的是透过真人实境影片的前后反差,呼吁资深世代跳脱对年轻世代的刻板印象与主观偏见,多给年轻人机会,大胆晋用年轻世代。

如果进一步连结相关网站,就会了解该广告目的在于支撑一项名为:「Be A Giver!」的社会运动,还特别找来吴念真导演代言该运动。他说现在的台湾,需要一场以「帮助」为名的社会运动。当自己有能力了, 别忘记自己也曾经被帮助 ,换我们一起Be A Giver!

非常简单的诉求,鼓励资深世代奉献一己之力,但却也点出be a giver之前,人们往往也容易受到偏见影响而不愿出手相助,特别是对年轻世代,也就是所谓的「年龄歧视」,因此透过广告来突显「没有了偏见,留给他们的就是无限」。

「Be A Giver ! 给年轻人一个机会!」=破除年龄歧视

笔者的青少年工作经验里,主要就是在推动破除「年龄歧视」的运动,简单来说就是撕除各种贴在青少年身上不公平的标签。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初入职场就业的青少年,由于年纪轻以及无工作经验,很容易有不易被雇用或职场歧视或被劳动剥削的问题。因此对初入职场的青少年而言,最重要的是能遇到一位愿意给他学习机会的职场前辈或职场导师(Mentor),成为他的职涯启蒙者,但常常是可遇不可求。

依据台少盟2011年一项「企业雇用青少年意愿调查」,指出企业雇用16~19岁青少年的原因以人力需求考量为主,其次才是「给年轻人机会」以及「有培育传承的需要」,而不雇用的主因则是基于青少年经验较为不足。此外企业对青少年最主要的刻板印象为流动率高稳定度低,但实际上根据行政院主计处人力运用调查青少年的流动率在数据显示上并不高。

另外政策鼓励对企业雇用青少年意愿的影响,以职训单位主动推荐完成职业训练的青少年为第一优先,其次为对企业雇用青少年提供薪资补助。也就是说台湾的企业做为一个是否愿意信任并提供青少年工作机会的Giver,需要破除的刻板印象与障碍仍然很多,如果不是有实际用人需求,通常都会希望晋用已经训练好具有即战力的员工,但也经常抱怨找不到好人才。

难怪有不少年轻人会抱怨台湾的惯老板们,没有把员工当成企业的重要资产加以善待,只会抱怨没人才但却又用完即丢。如此恶性循环下去,其实无助于解决青年失业率高、非典型就业的低薪贫穷问题。因此给年轻人机会,传授自身经验帮助他往前走得更稳更顺利,磨练他具备解决困境的能力,并促成世代间的互相理解,就能逐步破除「年龄歧视」的标签!

耶稣基督就是生命的Giver

事实上新旧约圣经里有许多扮演重要Giver角色的圣经人物,其中最重要最典型的Giver代表就是主耶稣基督,祂是我们属灵的导师与生命的帮助者,祂拣选十二门徒学生并与之有非常深厚的师徒关系,影响了门徒们后来致力于将福音广传至全世界的大使命。

在旧约里也有以利沙求感动以利亚的灵加倍地感动他,以利亚在升天前便透过神明白选定了自己的接班人以利沙,并透过各种方式磨练与确立坚固他接受这职分的信心,因此福音工作才有可能继续传承下去。

同样的在当今的教会,如果对照「Be A Giver!」运动的主张,各教会牧长应可检视是否善用神所赐的天赋及恩典,用属灵的眼光来提供资源及机会鼓励青年世代服事经验的传承。

当然也应与时俱进检讨自己,是否带有年龄歧视的眼光来要求年轻一代的服事观?总之要成为真正的帮助者,须先从反省自己的眼光及价值观下手,而非仅仅只是分享感受!

(封面图片来源:Be A Giver:一场以帮助为名的社会运动 FB粉丝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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