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除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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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阵子住家附近有庙会,除了鞭炮锣鼓的喧嚣外,附近的街道巷口也常因进香与绕境的队伍而壅塞。有时难免会想,除了以公民身分抗议这些活动所带来的噪音、空气污染外,是否有可能以什么样政治或法律的手段,彻底「根除」这些所谓的「偶像」?就好像有些教会里教导的一样:「攻破撒旦营垒」?

相信这样的问题,不只是个人的疑问,也是许多活在台湾这样「异教」环境中基督徒的疑问。除了谨守圣经教训,用各样福音单张、「四律」领人信主外,有没有什么其他方法,特别是在这样对基督信仰不那么友善的文化氛围中,可以「有效」、「迅速」地转化「属灵空气」?

提防「君士坦丁主义」的诱惑

正因为这样的环境,加上在华人社会与传统里,政治与宗教关系的暧昧模糊,使得教会常常活在某种「君士坦丁主义」(Constantinianism)的诱惑中:当教会面临公共领域中有形无形的威胁时,我们可以借用国家或民主的力量,打败教会的「敌人」!于是选举时我们期待基督徒候选人,而国家最好能按著上帝的律法制订/不制订法律。

当「君士坦丁主义」成为一种诱惑时,也就意味着好像有一套「标准」作法,能让教会来面对国家与公共领域。然而,正如旧约伦理学家Christopher Wright在其《基督教旧约伦理学》一书中指出的:旧约并没有单独一套关于「国家」的教义,而是对更迭不止的人类制度,做出不同的回应。不仅旧约没有,新约也没有清楚的原则或篇章,来教导我们该如何处理公共与教会的关系。

德国神学家Gerd Theissen曾以使徒行传中的初代教会为例,指出当时的教会在面对罗马帝国、犹太公会等各样「异教」的处境与逼迫时,他们所采取的其实是一种「政治现实主义」:基督徒对周围环境做出现实评估,然后提出行动指引。

在新约路加的作品中既没有将政治权力妖魔化,也没有将其美化,Theissen认为在这样的政治现实主义中,基督徒承认罗马帝国,也在其中活动,却无法绝对效忠。没有一位早期基督教作者像路加那样,公开又直接地谴责政权自奉为神(使徒行传12章);而在使徒行传中,更是将自由宣讲的权力与对政治权力的批评紧密相连(使徒行传4~5章)。Theissen指出,在路加著作中,对于政治力量自奉为神,或是限制宣讲福音的自由,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压迫和挟制。

总的来说,初代教会在面临政治或公共的威胁时,他们一方面如同保罗,不断地透过法庭的审理程序,向政府当局陈明基督教的安全与合法,期望借由自己的公民权利,尽可能地自由宣教,以及拓展传扬基督福音的空间。另一方面,初代教会并未像君士坦丁「国教化」之后的中世纪教会,透过国家力量将自己所拥有的权力「最大化」。此外,初代教会即便遭遇逼迫,被罗马当局要求不准传福音时,却以和平而非暴力夺权的方式,坚定地表达自己对不合理命令的「不服从」,即便因此身陷囹圄,甚至为此殉道亦无怨无悔。

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

从使徒行传中我们已经看到,初代教会极力地远离和避免所谓「君士坦丁主义」的试探及引诱。事实上,以旧约来看,如果上帝要借着以色列的政治或武力在地上掌权,那么为何又只有将迦南地赐予以色列作为应许之地,而非整个中东甚至全世界?

正如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你也要叫别人得福……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世记12章2~3节)。上帝并没有应许亚伯拉罕要统治世界,也没有要以色列治理列国。相反的,作为神百姓的以色列,不过就是当时中东地区的一个小国,一个处在列国之间,甚至在列强环伺处境中的小国。及至到了新约时期,初代教会也不过是一个,被罗马帝国认定为附属于犹太教的小团体,一个被放在当时希腊化、多种族、多宗教复杂情境中的小群体。神没有要我们,以争取地上政权的方式,让神统管这地上的一切。

著名的美国伦理学家Stanley Hauerwas曾以「异类侨居者」(resident aliens)来形容教会在这世界上所应该扮演的角色。Hauerwas以腓立比书3章20节:「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为例,说明教会像是在不认识上帝之地,继续传讲神的名、述说神故事的「侨居者」。基督教本身是一种政治,一种按福音所定义的政治。就Hauerwas的观点看来,教会的主要政治任务,不是借着世界的政治过程,让地上的法律反映宗教的价值观,而是要建立起一群清楚看见作门徒的代价,并愿意附上代价的人。

虽然这样一种「侨居者」的比喻,有可能让我们陷入一种教会似乎是要与世界不相往来、隔绝的「误用」当中。然而,正如初代教会以基督的言训,活出一种与当时外在世界所不同的文化与群体表征时,也就让教会所身处的世界感到惊奇、羡慕,甚至是威胁。

宣教学者Stephen J. Strauss曾以使徒行传中,门徒为何在安提阿被称为基督徒为例,指出因为有别于其他地方外邦人和犹太人的泾渭分明,安提阿教会许多的外邦人和犹太人却一起聚会,甚至同桌吃饭,在这里犹太人与外邦人的友谊超越了犹太教所允许的范围,成为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以致于当地人民需要以新的名字来称呼他们的特殊现象。也因此当门徒在安提阿被称为基督徒时,也就见证了教会已经透过基督的教训,迫使其他人开始关注他们的存在。

神的国虽已借着基督的十架闯入现世当中,但在现世它还是已然而又未然的向我们显出它的「终末性」。当神的国还未完全到来,神在这世界还未完全掌权之前,教会需要做的,是忠心地在公共领域中活出并背起基督的十架。神并不是要我们用世界的方式「占领」公共领域的每个「山头」,相反的,教会应该极力争取、维护,甚至是建造一个多元、自由的公共领域,即便在其中有我们所不认同的言论,甚至是罪恶。

但我们也应当深信,如同神起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当我们忠心活出基督的样式、圣经的教训与榜样时,教会也要因这样的应许,吸引许多人来归向主。我们就会发现,教会用以对付这世界许多的罪恶与威胁的,不是透过律法,也不是政治权力或刑罚,而是门徒真实且忠心地活出基督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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