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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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爱的弟兄们,这是你们所知道的,但你们各人要快快地听,慢慢地说,慢慢地动怒,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雅1:19-20

每当台湾社会新闻里,有诸如情杀、虐童,或是随机杀人等等这些惨绝人寰的案件报导时,常常引发许多恐慌与愤怒的社会舆论。这些舆论总有些固定的「诉求」,最常见的不外乎就是要求政府立即将凶嫌处以极刑,要不然就是期待政府能像过去威权时代一样,以更强硬的措施维护治安;更有甚者,还有人号召聚众到嫌疑人的家中破坏,报复!

或许对这些人而言,这是他们表达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安慰」的方式,他们或许以为,如果这样做就能表现出自己是和受害者,与整个社会站在一起,是个有同理心,有正义感的「好人」。

然而,就有民意代表根据内政部警政署的统计数据,指出戒严威权时期的杀人案件并没有比现在少,侵害人权的方式并不能降低犯罪率。遗憾的是,就算是「肉搜」还是聚众报复,其实都只是预设了某种「受害者或其家属」的刻板印象;以为受伤害的人就是一定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为只有更大的暴力才能遏止暴力。但是正如当年的「小灯泡事件」,当受害人或其家属没有表现出大众所以为的「样子」时,这些舆论却会反过头来「检讨」被害家属。

从这些社会舆论看来,我们终究还是一个高度以自我为中心的社会。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正义」的,而且往往在受到「刺激」时,就立即「直觉地」进行「反应」;受伤了就打回去,受委屈了就要报复回来。在某种程度上,这不也和这些社会案件中的加害者有着相似的理由和逻辑?

但是就像雅各书所说的: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许多时候我们的怒气不过是要满足自以为是的正义,人在怒气与直觉之下的正义,往往经常是一种「应报式正义」(Retributive Justice)。但是对上主而言,当我们回顾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义时,神的义却是一种追求人与人、人与神和好的「修复式正义」(Restorative Justice)。

对基督徒而言,面对让人心生恐惧与怒气的社会案件,不是随着世界与老我的直觉去「反应」,去「发怒」。也无须对媒体中耸动的报导感到恐慌。因为知道基督是我们唯一的盼望,我们就不再被这个世界的怒气和恐惧所挟制。我们所能做的,不是凭著自己的想像去为受害者伸张「正义」,也不会「因不法的事增多,而让自己的爱心渐渐冷淡」;而是去陪伴在这样的事件中的每一个「受害者」,以倾听和探求真相来同理他们的伤、他们的痛。让我们去成为和好的使者,帮助每一个在这充满罪恶世界中的「受害者」,能与上主相遇,知道自己以蒙了饶恕,而与上主和好。

当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总是以各样似是而非、似真或假的消息要来塞满我们的日常生活,要以各样的恐慌与怒气占据我们的心思时,我们总要不断地学习在基督里;「快快地听,慢慢地说,慢慢地动怒」。做基督的和平之子,成就上主真正的义!

Photo credit: bionicteaching / CC BY-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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