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投不投?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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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常常有,这在逐渐民主化的台湾已是常态,但今年除了九合一公职人员选举外,还有十项公投案而特别热闹。这显出民主的可贵与价值,使每个人的权利与尊严能得保障,意见能充分表达。

在我看来,民主制度是在公共领域实践基督教价值,而民主化乃是上帝的恩赐,让台湾能以数人头而非打破头、和平方式就能「改朝换代」,促使每项法律或政策在最后决定之前,都能经过充分的对话与折冲,且经正当程序制订,格外值得珍惜。但今年关于婚姻家庭制度变革相关的公投案却使我感伤,因为有教会群体戴着薄如蝉翼的白手套参与其中。这对我所关心的教会前途,带来未知的影响。

说到婚姻,既是个人幸福权的选择与追求,也牵涉到社会制度,所以,就个人意愿来说,我不希望法律就这么改了,因为这涉及「社会系统」的变迁,在不知其后续影响的形况下,我是有疑虑的。但是,「风俗习惯」本就一直在变迁当中,这才是真正的社会现况。试想,台湾的「一夫一妻制」立法不过几十年而已,台塑集团王永庆先生的三房婚姻,可是经法院基于当年的社会风俗而认证有效。

自从大法官748号释宪结果确定了「二年条款」,标记着台湾的社会变迁进入新发展。然而法律现在改了,将来可能还会再修改,基督徒实在不必太在意。更何况,初代教会处于罗马帝国之下,社会情势与性道德更加恶劣,教会仍蒙保守,21世纪的台湾教会所信的,是同一位上帝,哪需担心呢?所以,对于家庭相关公投案本来懒得理会,但这些天开始动摇,将「不同意」这选项放在考虑之中,有几个原因:

1. 基督徒对一个议题「如何」表达立场,比采取「哪一种」立场要重要的多。基督教伦理的「善」,不只是对某些议题的立场,而是在指导自己的行事为人,是行动中的神学。对于同性婚姻的态度与看法,因法律、社会、心理、医学与神学多面的考量,基督教内向来就不只二种立场,而基督徒如何在公共领域发表达意见,更是大学问。可惜的是,现况不是往对话的方向发展,反倒因公投动员,而成了「二好三坏」与「三好二坏」的直球对决,其他的声音要不是被掩盖,就是说不出口,让人感到悲哀。已有很多人提醒,但主事者似乎都没听见,甚至删留言、封帐号。该有人试着用别的方式让他们听见。

2. 考量当前公投的门槛以及案由的适法性,我判断那些提由政党提出的公投案,其实是为了拉抬市长与议员的选票。若政治人物或政党操作这些议题,还可算是选举的策略——「灵巧像蛇」,但基督徒不宜效法。冒着违宪的公投案若是为了隐藏的议题,则有挂羊头卖狗肉的嫌疑,违背基督教诚信的危险。何况以教会立场发动的案子,理当在教内先受检验。事实上已有不少教内先进提了建言,可惜主事者似乎都没听见。该有人试着用别的方式让他们听到不同意见。

3. 论述内容禁不起检验,把人格的成长、性别认同都说成「基因决定论」,罔顾当代社会科学的发现。况且,当今世界充满痛苦无奈与挣扎,早已经不是上帝起初创造的样子。有很多人提醒,但主事者似乎听不见,该有人试着用别的方式让他们听到不同意见。

4. 主事者宣称在维护家庭价值,却对于家暴、受虐,连带的社工血汗,以及劳基修法的工时与薪资等等,这些与家庭息息相关的事项却从不吭声。选择性的遵守圣经,是双重标准的行为,无法容忍。有很多人提醒,但主事者似乎听不见,该有人试着用别的方式让他们听到不同意见。

5. 强调自己行动是在维护圣经真理,却不好好地教导会众通晓圣经,把圣经读得支离破碎,以至于对于异端邪说没有分辨能力。有很多人提醒,但主事者似乎听不见,该有人试着用别的方式让他们听到不同意见。

6. 掌握发言权的教会功利主义当道,甚至为了「善良」的目的不择手段。例如,某个号称基督教媒体的,所传播的内容,经查核往往与事实不符,甚至有恶意变造资料之嫌,被大众嘲讽为「带风向」的媒体。一方面,作恶不能成善;另一方面,所谓的「目的」从不是目的地,只是历史进程的一个瞬间,终末还没临到。该有人试着用别的方式让他们听到不同意见。

7. 不断主张这项行动是出于爱,却操作恐惧心理来动员群众,甚至散播仇恨,这其实是在传讲一位暴君型的上帝,败坏人的信仰。有很多人提醒,但主事者似乎听不见,该有人试着用别的方式让他们听到不同意见。

8. 金流往往是台湾宗教团体的不传之祕,但基督教例外,因基督教遵守诚信与透明原则,一切收支帐目都可公开查阅,事无不可对人言,支出项目也与立案时的宗旨相符,只投入宣教与慈善事业。但是,近年来却有改变。上一次立委选举时的情况已为人诟病,质疑教会信徒的奉献成了某政党的政治献金,这在法律与神学上都有疑虑。那么,这一回大量文宣品印制与发放、宣传车满街跑,这些选举动员经费从有无从教会而来?许多人问了好问题,但主事者似乎听不见,该有人试着用别的方式让他们听到不同意见。

9. 教会理应立场超然,对各政党保持等距,毕竟教会不是任何政党或其附随组织,不应该利用教会平台为特定政党拉票,将会友当成投票部队。然而,对于政策、法律种种议题,教牧人员当作的,是带领会众基于神学一同分析与反省,之后,应采取甚么行动,就让会友们自行决定!让会友们自行决定!让会友们自行决定!有很多人提醒,但主事者似乎听不见,该有人试着用别的方式让他们听到不同意见。

10. 主事者想要以国家法律来实践基督信仰,这是行不通的。若想以凯撒的方法,透过国家法律来执行上帝的旨意,这是偶像崇拜的行为,都应该送回凯撒哪里去,让凯撒的归凯撒吧!我很想说,你们错了,既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上帝得大能。圣经所说的,是「虚空的虚空」:婚姻家庭是虚空,释宪是虚空,公投也是虚空。人类本身是虚空,你我就是虚空。甚至人的努力也是虚空,无法使得社会更良善,那是在日光之上的那一位不虚空上帝的作为。传道的人2000多年前已经说过,但主事者似乎听不见,该有人试着用别的方式让他们听到不同意见。

我自知人微言轻,尽一己之言论责任也只是狗吠火车而已。或者,投不同意票,可以让这些主事者听见不同的声音。

还有几天可以好好考虑。愿主旨意成就便是。

Photo credit: Tony Webster / CC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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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则评论

  1. 说真的。

    南北战争都过了250年,

    1964年民权法案也通过实施了

    黑人学生也让白人国民兵护送去上学,

    而黑人也都他X的当了2任总统了,

    不过在美国的黑人,还是一样被歧视!

    连咱们黄皮肤的也一样被「特意看待」!

    说真的!

    法律不能,也不是解决歧视的药方!

    法律是降低社会成本的规范。

    与其修改2百多条的民法和相关法律条文,浪费社会成本。

    不如立个专法省时省成本!

    #省时省力省抠抠

    #支持同意公投12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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