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伦理学看武力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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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局势动荡。在北京当局与港府违反「一国两制」激起民怨、港警逾越法律授权殴打、监禁乃至性侵示威群众后,香港学生也出现以弓箭、标枪、汽油弹等武器死守校园的现象。基督教伦理学怎么看待这个课题?

James F. Childress(1986)指出,基督徒面对邪恶与不公义可能会产生5种反应:

  1. 不抵抗;
  2. 非暴力抵抗;
  3. 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回击的有限暴力抵抗;
  4. 遵循比例原则的有限暴力抵抗;
  5. 无限制的暴力抵抗。

绝大多数的基督徒无法接受上述第5种反应。但历史也证实,第1种反应其实是不负责任。希特勒掌权后,曾要求德国各教会按照纳粹党的概念曲解圣经,以合理化纳粹反犹的行径。当时绝大多数的德国教会采取「顺服」的态度,这是该国教会界的一大污点。

当时德国还有一小部分的牧长,在尼默勒牧师(Rev. Martin Niemöller)的带领下坚持不从纳粹党的国策,因而受到严重的迫害;在这个小团体中,潘霍华牧师(Rev. Dietrich Bonhoeffer)进一步挺身参加刺杀希特勒的行动,失败后遭到监禁,并于盟军抵达监狱前夕被杀。圣经究竟如何看待武力反抗?

圣经中有没有武力反抗的教训?首先,地上的统治者都只是一时的,真正坐着为王的是耶和华。「他改变时候、日期,废王,立王,将智慧赐与智慧人,将知识赐与聪明人。」但以理书2:21)John Jefferson Davis(1993)指出,当上帝乎照基甸时士师记6),以色列的合法统治权就从米甸统治者的手中转移到基甸手中,而且上帝也要他使用武力推翻当时米甸统治者的既存秩序。

根据John Jefferson Davis的见解,在某些情况下应该允许对既有的政府采取革命性的行动,比如:持续性的威胁;杀害无辜人命;剥夺宗教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等基本人权。而且,革命应该是,最后万不得已时才可以祭出的手段。

17世纪的鲁则福(Samuel Rutherford, 1600-1661)在其《法治与君权》(Lex Rex, 1644)一书中指出3个层次的抵抗:采取抗议的方式来自我防卫;尽可能逃脱;万不得已时采取武力自我防卫。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政权都是基督徒采取武装抗暴而建立的,包含美国独立革命与中国的辛亥革命。宗教改革时代,路德、加尔文等大师也都曾主张武装抗暴。事实上,新教的建立本身就是三十年战争的果实。武装抗暴,是最后万不得已的手段,但并没有违反圣经的教导。

回到香港的现实面,政权「持续性的威胁、杀害无辜人命」,在这种状况下,如果还要谴责人民武装抗暴,恐怕会陷于说风凉话的假中立,反而不符合圣经的教导。

(Photo credit: Studio Incendo / CC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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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意见

    • 现在世界各国的掌权者是”人”选出来的,不是神授权的,那段经文强调服从的秩序,但是
      基督教会也是一个组织,领导一个团体,即耶稣基督。它的所有成员都要服从他。为此,他本人也处于服从状态。给谁?献给他的天父耶和华上帝。是的,基督徒是“会众在服从基督”(弗5:24),事实上,“每个人的头都是基督。”(1 Cor。11:3。

      耶稣基督是一个看不见的神圣存在于天堂的人,如何在地球上可见的人类会众上行使头职?一种方法是启发灵感的圣经。教会只有服从耶稣本人的命令以及在他的使徒和其他门徒的启发下给出的命令,才能被视为基督徒。18:18; 28:19,20。

      此外,耶稣通过“帮助者”,“真理的精神”,上帝的圣灵或积极的力量对基督教会进行领导。(约翰福音16: 7,13)然后,他也利用天使来领导会众。(太18:10; 24:31; 启14:6)耶稣基督还借着一群忠心受膏的基督徒对他在地上的基督教会行使领导权,耶稣对耶稣说:是他的主人任命的忠实谨慎的奴隶,在适当的时候为他们提供食物?如果奴隶的主人发现他这样做,那奴隶就是快乐的。我真的对你说,他将任命他管理所有财产。马特 24:45-47。

      为了使耶稣基督完成他所命令的跟随者去做的工作,即使万民的门徒,他们必须和平与和谐地工作。他们必须“所有人都同意”。因此,所有人都必须遵守他乐意使用的乐器。正如我们读到的那样:“上帝是上帝,不是无序的上帝,而是和平的上帝。”因此在基督教会中,“万事都应该体面和有条理地发生。1:10; 14:33, 40。

      从上面的解释可以看的出来顺服掌权者必须是所有人同意的

      英文原文出处: https://wol.jw.org/en/wol/d/r1/lp-e/198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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